淮阳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积极推行爱民、便民、利民之举,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一是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推行诉讼引导、立案调解、判后答疑、救助服务等便民措施,满足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充分发挥“金融审判庭”、“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等专业审判庭作用,集中高效办理相关案件。认真审理好涉民生案件,对涉及抚养费、赡养费、劳动报酬等涉及基本生活保障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温暖。
二是完善诉前联调、小额速裁、审前调解等工作机制,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快速调处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对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实行困难救助,充分保障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三是不断完善民意沟通机制,鼓励法官进乡村、进农户、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深入基层一线,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意见。全面推行法官释明制度,受理案件时送达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须知和举证通知书,审理案件时加强诉讼和举证指导,撰写法律文书时强化辨法析理,判决后进行详细答疑,努力使案件当事人胜败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