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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县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

  发布时间:2014-09-18 09:03:12



规范司法行为座谈会会议现场

    9月17日下午,淮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县人大代表一行八人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业林的带领下,冒雨到县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工作专项检查。代表们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组织座谈等各种形式,深入了解县法院近年来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县法院院长范闽杰详细汇报了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县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从群众期盼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坚持推行司法公开,严格规范管理,积极回应关切,从严治警待警,自觉接受监督,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业林在讲话中指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和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是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保证,也是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今天的检查可以看出,县法院在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和部署,深入开展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专项整改活动,不断建立健全司法规范化制度体系,通过深化制度创新,加强审判管理,狠抓队伍建设,强化监督制约,司法规范化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审判执行、院政管理、队伍建设、廉洁司法等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协调发展的良好势头。针对司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段业林要求,县法院要强化审判管理,规范约束法官的司法行为。要强化制度落实,实现靠制度管案、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要强化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干警队伍,为规范司法行为打牢基础。要强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透明度,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要强化基础保障,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案件流程管理网络化和办公办案自动化,以管理现代化促进司法的规范化。

责任编辑:li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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