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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县法院围绕审判执行重点稳步推进改革

  发布时间:2015-06-12 10:33:45


    淮阳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审判执行工作第一要务意识,全力开展和推进分案、人员改革,全面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和质量。

    电脑分案,随机定人,审判管理科学规范

    淮阳县法院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出台《电脑分案工作暂行规定》,全面推行电脑随机分案,通过电脑软件随机确定案件承办法官,为建立公正、高效、竞争、科学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奠定了基础。

    电脑随机分案适用于该院受理的除规定由专门审判庭审理的全部案件。案件承办人将根据法官的办案指标和未结案数,由电脑按事先编排的程序随机确定。电脑分案遵循“能者多劳”的原则,即按照“未结案数越少分案概率越大”为原则随机分案,鼓励有能力的审判人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大力挖掘和培养“办案标兵”、“办案能手”和“先进工作者”,激发法官的工作热情。分案后原则上不得变更承办人,只有具备回避、发回重审等六种规定情形,在填写《变更承办人审批表》,经庭长审核、主管院领导审批后,并交审管办备案后方可调整办案人员。

    新的分案模式将有效避免分案中“点人办案”和“点案承办”等人为因素,从源头上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电脑随机分案还将缩短分案环节的用时,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公开、公正、透明。

    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整合优化审判资源

    淮阳县法院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司法改革的有关要求,为加强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审判效率,进一步合理分配法院力量,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对全院所有干警开展竞争上岗、双向选择。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竞争上岗 、双向选择实施方案》和《人员定岗方案》,明确了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基本原则、选择范围、方式方法、实施步骤及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公布了定岗原则和计划。竞争上岗每人可报1-2个职位,每个职位参加竞争原则上不得少于2人。各部门负责人在核定的岗位类别、人员限额内选择本部门干警,待人员确定完毕,经部门负责人在选择申报表上签字同意后报政治处。

    目前,全院各部门均已完成定岗定员,调整人员全部上岗到位。此次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较高的干警充实到审判执行一线,进一步优化了审判资源,人员结构更加合理,干警工作积极性得到提升。

责任编辑:li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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