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缠访闹访人员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张兰梅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以来,被告人张兰梅以家中价值2389元的树木被盗公安机关没有破案以及法院送达的其邻居起诉其名誉侵权案传票作假等为由,多年来多次到乡镇、市、京有关部门缠访闹访。通过闹访施加压力向有关工作人员索要现金3万元,通过缠访闹访索取信访救助资金4万元,共计金额7万元。
法院认为张兰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缠访闹访为手段,多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