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27 08:37:49
李英:
本院受理原告刘德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li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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