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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县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5-11-20 09:50:01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淮阳县人民法院是副处级单位,内设29个科室。在职人员139人,其中:公务员编制13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离退休人员42人。

   (二) 部门职能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淮阳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各类案件和依法移送的案件。

    三、受理不服本院裁判生效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

    四、依法审理由有关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六、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七、依法办理赔偿请求人申请赔偿案件的审查确认工作。

    八、执行由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并由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并签发交本院执行的死刑案件。

    九、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十、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十一、承办其它应由淮阳县人民院负责的工作。

   (三) 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淮阳县人民法院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立足于全县发展大局,按照“建章立制、简政放权、各司其职、共创辉煌”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职能,加强队伍建设,注重改革创新,推行便民举措,努力提升司法办案和队伍建设水平,为建设平安淮阳、和谐淮阳、美丽淮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准确定位,积极作为,围绕大局,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和保护职能,继续严厉打击“两抢一盗”、贪污贿赂等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惩治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侵害儿童等严重暴力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和服务职能,加大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力度,高度关注教育、就业、分配、“三农”、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群众诉求,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监督和支持职能,加大现有案件的审结力度,并利用行政案件适用异地管辖的有利条件,做好新案件的审理工作。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和执行资产网上司法拍卖工作,利用科技力量缓解执行难。

    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依法办案,规范司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统一法律适用,确保公正裁判。加强案件质量管控,坚持定期分析通报制度,明确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下力气治理拖延执行、消极执行问题,专题研究部署解决执行难问题。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认真贯彻中央深化司法改革部署,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加快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审判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效量化考核机制,对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实施全程跟踪监督,严格审限管理和错案责任追究,促进公正高效。积极开展审判工作机制改革,推行新型合议庭机制。不断深化“阳光司法”工作机制,加大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的公开力度,提升司法透明度。继续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公众开放日等举措,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是着力建设过硬法院队伍。利用好“青年法官大讲堂”平台,提高干警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紧扣司法作风建设重点,进一步规范立案、审判、执行行为,改善服务态度,弘扬司法文明。抓住班子建设核心,落实从严治院要求,围绕提升素质目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教育。坚持从严治院,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着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五是全面落实便民承诺举措。全面落实向社会公开承诺十一件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减轻群众诉累。充分发挥各类专业审判庭作用,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合理诉求,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认真审理好涉及民生案件,全力维护各类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的温暖。下大力气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大力推进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119.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09.9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1119.13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498.25万元,占44.52%;对个人和家庭的115.28万元,占10.3%;商品服务支出225.6万元,占20.15 %;生产和事业发展专项支出240万元,占21.44%。

    2015年公务接待费用预算比去年预算数减少10%,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招待标准明显降低。政府采购增加一辆警用囚车,下达车辆管理新规定,三公经费车辆运行和维护费用和去年预算数相比有明显降低。

责任编辑:li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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