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淮阳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法院部分法官开展述职评议

  发布时间:2016-04-28 09:27:17




    4月27日上午,淮阳人大常委会召开对县法院法官县检察院检察官述职评议及县公安局派出所工作评议动员会,随机抽取确定了6名法官和4名检察官为此次述职评议对象。

    此次对法官和检察官进行述职评议,是县人大常委会在去年述职评议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司法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将监督事与监督人有机结合的有益实践,对于提升“两官”素质、促进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推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述职评议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11月份结束,分为准备动员、调查测评、民主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

    在表态发言中,淮阳法院党委书记、院长范闽杰表示,一要正确对待。作为由县人大常委会产生和任命的审判机关工作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工作述职,自觉地把各项工作置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二要积极配合。切实加强对述职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客观、准确、全面地介绍被评议对象的工作情况,严格按照述职评议工作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扎扎实实抓好述职评议的每个环节,确保述职评议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三要虚心接受。对待意见要虚心、接受意见要诚心、整改意见要实心,对矛盾不回避、对干警不护短、对整改不推诿。积极引导被评议对象对评议整改意见进行自我反思和自我批评,消除其思想顾虑,主动“提问题”,认真“开药方”,制定专门整改方案,把评议意见落到实处。四要确保实效。将把述职评议的过程当成改进自身工作的过程、提高执法水平的过程、加强队伍建设的过程、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以述职评议为动力,推动审判工作开创新局面、实现新跨越。

责任编辑:(J)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57307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