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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五机制开创清理执行积案新局面

  发布时间:2009-06-30 11:11:51


    淮阳县人民法院为破解“执行难”问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清积案、结新案、减存案”为工作思路,实施五项机制开创清理执行积案新局面,提高当事人对执行裁决的认可度,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重问题、寻思路。研究破解执行难对策,针对产生执行难的根本原因即“执行不力”和“执行不能”,确定了“清积案、结新案、减存案”的执行思路。做到执行工作每周一议,及时听取执行工作的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强化指导和监督,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和决策。完善执行责任体系,建立执行干警月工作目标制和院领导包案负责制,逐月评估、通报工作进展,确保收结案动态平衡,逐步形成案件良性循环的执行责任管理体系。

    重职能、保公正。该院为彻底解决执行人员既行使执行实施权,又行使执行裁决权这一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防止和避免执行不公,全面实行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相分离制度,把执行部门的执行裁决权剥离到审判监察庭行使,改变了过去由一个执行承办法官包办的格局,执行行为和执行裁判行为彻底分离,有效地促进了执行的公正性。

    重监督、讲程序。该院从全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公开聘请10名执行监督员,专门对法院所有中止、终结执行程序的案件共同研究,就是否完成 “三个穷尽”(执行主体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财产穷尽)执行发表意见。根据其意见,决定能否中止执行程序。这种由执行监督员监督执行的做法,增加了执行申请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同感,使申请人从过去花精力缠访,转变为现在的花精力找被执行人的财产,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对社会反映大、执行难度大的案件,邀请被执行人所在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参与,对执行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重参与、解难案。该院实行执行案件通报制度,每月底把辖区执行案件的存案情况和执行进展情况,向县人大法工委和各乡镇人大办公室通报,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推动案件执行。通过建立执行案件通报制、媒体曝光、司法联络员协助和参与,编织了一张防范当事人逃避债务的执行网,让“老赖”无处藏身。利用乡镇熟人等社会特点,执行法官与协助执行员合力解决一大批执行难案,有效地提高了执行效率。

    重救助、促和谐。该院着力构建困难群众的执行救助机制,由县财政专门拨付款项,设立了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救助基金。针对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人又特别困难的群体给予适当的救助。仅6月份,该院就向3名符合执行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了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款9.7万余元,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徐伟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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